山东省定额站关于调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的通知
关于调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的通知
鲁标定字〔2018〕16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12号)要求,我站对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适用于营改增)》进行了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该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定额站子网站内,请有关单位登录网站自行下载(www.sdjs.gov.cn)。
附件: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一般计税).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8年5月30日
- 上一篇:山东省定额站关于发布《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补充定额》的通知 2018/7/12
- 下一篇:山东省定额站关于调整定额价目表和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 201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