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1. 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60.208.94.130:81/xypjqy,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信用工作负责人可登录该网址注册企业账号,同时需手机验证,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技术支持:孟祥宇18560158127 ;谢曙光15689703021;彭阳 18765863241 。
2. 已经注册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还需继续注册吗?
答:需要。企业可按照要求完成注册,提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3. 以前录入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优良信用信息如何处理?
答:优良信用信息需企业重新录入。各企业可按照相关要求填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及获奖信息公示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无需现场审核。
4.企业如何联系相关主管部门?
答: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类型联系相关主管部门:
(1)建筑施工企业联系人:万平平、吕晓雪;联系电话:66603698、66603699;办公地点:龙奥大厦F435
(2)工程监理企业联系人:张惠梓;联系电话:66603697;办公地点:龙奥大厦F435
(3)造价咨询企业联系人:尹金桂;联系电话61378830;办公地点:建设大厦2001
(4)质量检测结构联系人:王志;联系电话:61378761;办公地点:建设大厦1309
(5)预拌混凝土企业联系人:李霖霖;联系电话: 61378773;办公地点:建设大厦1221
5.奖项时间怎么认定?
答:只有获奖文件提供获奖文件,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只有获奖证书提供获奖证书,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既有获奖文件也有获奖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
6.获奖工程项目奖项、专利、科学技术进步、通报表扬等优良信用信息如何认定?
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仅负责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建筑市场行为的评价工作。获奖工程项目奖项、专利、科学技术进步、通报表扬等优良信用信息均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发生的行为,不对相关企业在济南行政区域以外的行为进行采集和评价。
7.关于税收、产值等信息如何填报?
答:各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报产值、税收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产值应提供济南市建筑业统计月报2019年全年产值截图等证明材料,税收应提供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开具的涉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各企业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8.《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的“一次性扣分超过10分”是否包含10分?
答:“超过”是下限,所以“超过”均包含本数。
9.关于资质增项、升级加分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相关信息应为2020年2月1号以后增项升级的相关行为,应提供企业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升级增项的公告公示信息链接、截图等证明材料。
10.关于建筑业月报加分扣分的相关问答?
答:半年均按时上报省一体化平台、济南市统计月报的企业可获得加分,每月漏报两个平台其中一个的均要扣1分。
11.关于ISO 质量体制认证如何认定?
答:企业所获ISO 质量体制等应是在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的。
12.关于“济南市守合同重信用”等已经不在评选的奖项如何认定?
答:仍在有效期的奖项,仍可填报录入。
13.有一些奖项没有注明有效期如何认定?
答:济建发〔2020〕2号文第九条规定“国家级优良信用信息有效期2年(四个评价期),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优良信用信息有效期1年(两个评价期),从认定之日起计算”,济建发〔2020〕4号文评分表备注中有特殊说明的奖项按照备注实行。
14.其他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问题解答更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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