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解释(2020.6.1)
关于《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认定标准的解释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前期审核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记录情况,现将评分表中有
关认定标准解释如下:
1.国家级表彰奖项从认定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省级、地市级、区
县级表彰奖项从认定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可在连续评价期内予以加分;
2.获奖计分项目指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
3. 同一企业或同一工程项目、个人,获得同类不同级别奖项或
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项或表彰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造价咨询企业有疑问的可以拨打:61378830,联系人:尹金桂 。
具体评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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