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9年9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建法函﹝2019﹞4号),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鲁建招字〔2014〕26号)有效期从2019年9月30日延长至2024年9月29日。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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