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管理细则》的通知
济建建管字〔2020〕18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管理细则>的通知》(济建招字〔2018〕3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管理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0〕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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