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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认定标准的解释

2020-06-19 11:59:47      点击: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前期审核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记录情况,现将评分表中有关认定标准解释如下:

1、国家级表彰奖项从认定之日起2年内有效,省级、地市级、区县级表彰奖项从认定之日起1年内有效,可在连续评价期内予以加分;

2、获奖计分项目指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

3、同一企业或同一工程项目、个人,获得同类不同级别奖项或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项或表彰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造价咨询企业有疑问的可以拨打:61378830,联系人:尹金桂 。

具体评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20年6月1日

附件:

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pdf